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0号)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1月2日 | 9∶00-12∶00 | 新闻基础知识 |
14∶00-17∶00 | 新闻采编实务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2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试人员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四、报考条件
(一)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要求,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除应当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4)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
报考条件中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试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无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
(8)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9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9月22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实守信参加考试,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自动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前,应根据报名平台提示认真检查并确定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含中央新闻单位驻鲁地方机构的人员)应在工作地所在市报名。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各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核查工作,报名期间资格核查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20日16:00,应试人员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核查程序如下。
1.应试人员均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PDF版)”,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须在核查时间截止前完成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的审核。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编制内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PDF版)、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PDF版)等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编制内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4)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自动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可要求应试人员到规定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5.现场核查时间为9月13日-9月2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9月20日核查时间截止到16:00)。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核查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青岛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考试信息管理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49.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 03.新闻记者 | 01.新闻记者 | 001.新闻基础知识 |
002.新闻采编实务 |
七、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3〕2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附件:1.XX新闻单位审核意见(模板)
2.山东省及各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XX新闻单位审核意见(模板)
我单位已审核XXX、XXX(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同志填报材料,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报考条件,同意报考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联系人:*** 电话:******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山东省及各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山东省:0531-51775929
济南市:0531-51708735
青岛市:0532-85911722
淄博市:0533-3182864
枣庄市:0632-3318636
东营市:0546-8381609
烟台市:0535-6789658
潍坊市:0536-8789095
济宁市:0537-2072215
泰安市:0538-6990905
威海市:0631-5231260
日照市:0633-5177905
临沂市:0539-8727312
德州市:0534-2686607
聊城市:0635-8262697
滨州市:0543-3162382
菏泽市:0530-531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