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新闻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0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区设置
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科目设置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时,应试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文件格式为PDF格式,文件须小于800K)。无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四个阶段: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提交。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应试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省直新闻单位及中央驻赣新闻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省委宣传部现场人工核查通过后,由核查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市、县级新闻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设区市市委宣传部现场人工核查通过后,由核查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二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疑难解答-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报考相关材料”中下载):
(1)应试人员报名表1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
(3)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原件(还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小于800K);
(5)其他符合应试人员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者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六、信息管理
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3。
七、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61号)的规定收取,即每人每科69元。
八、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
考务工作计划
9月1日9:00 —8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 |
9月2日—9日 9:00-17:00 (工作日上班时间) | 报名信息核查 | |
信息核查确认通过后至 9月11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25日—11月2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11月2日 | 上午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
2025年1月上旬 | 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
附件2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3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49.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 03.新闻记者 | 01.新闻记者 | 001.新闻基础知识 |
002.新闻采编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