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八、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注意: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向报名点说明情况并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接受审核。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报考人员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外文局翻译院官网(http://www.aticicg.org.cn/)公布。
三、考试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语种 |
10月26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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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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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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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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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
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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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